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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 2024-02-28 01:57:48   来源:华体会登入页面 浏览量 : 1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和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政策、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同时承租人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认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可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因此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并自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准则要求做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前期可比数,上述准则实施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国家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目的是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赞同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一定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4月20日下午14:3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公司3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柯桂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91,373万元,同比上年292,214万元下降0.29%。2020年实现净利润57,397万元,同比上年53,788万元增长5.71%;其中,实现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51,468 万元,同比上年47,486万元增长8.38%。

  基于对2021年经营形势和宏观环境的预期,以及外部外因对汽车电子行业的影响,公司2021年度将坚持稳健经营,预计实现营业收入、利润指标的稳步增长,保持合理盈利区间;同时,推进精益管理,严控费用支出,实现费用指标优化。2021年公司合并资本支出计划2.3亿元,大多数都用在房屋建筑物基建、设备设施建设、设备构建支出、产线建设等。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1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05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8.87%。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3)

  董事会认为,公司现在存在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健全,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活动的需要,能够预防和及时有效地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中也许会出现的错误,控制相关风险,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对部分融资授信额度做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做担保),担保预计总额度为人民币70,000万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部分授信做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要,且履行了合法程序,同时,上述控股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制股权的人,能够及时掌握上述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重大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以上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同意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最高单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对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现任和离任)发放2020年度奖金合计260.23万元。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由月基本薪酬和年终绩效薪酬构成。月基本薪酬按月均额发放;年终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经营和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做综合考核评定后于下一年度发放。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同意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目前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审计收费暂按2020年标准,暂定上下浮动区间-5%至10%。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同意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时,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4月20日下午15:3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永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

  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91,373万元,同比上年292,214万元下降0.29%。2020年实现净利润57,397万元,同比上年53,788万元增长5.71%;其中,实现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51,468 万元,同比上年47,486万元增长8.38%。

  基于对2021年经营形势和宏观环境的预期,以及外部外因对汽车电子行业的影响,公司2021年度将坚持稳健经营,预计实现营业收入、利润指标的稳步增长,保持合理盈利区间;同时,推进精益管理,严控费用支出,实现费用指标优化。2021年公司合并资本支出计划2.3亿元,大多数都用在房屋建筑物基建、设备设施建设、设备构建支出、产线建设等。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1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05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8.87%。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及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与规定。同时,此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赞同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3)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体系总体运作情况良好,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在促进各项业务活动有效进行、保证财务制度有效实施、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保障了公司生产的安全运营和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法》等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要求,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年度的财务及经营情况;

  (3)在监事会提出本审核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鉴于监事王永才先生及厉超然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有亲属关系,基于谨慎性原则,上述两位监事就本议案回避表决。剩余参加表决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决定直接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鉴于监事王永才先生及厉超然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有亲属关系,基于谨慎性原则,上述两位监事就本议案回避表决。剩余参加表决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决定直接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同意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最高单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同意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目前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审计收费暂按2020年标准,暂定上下浮动区间-5%至10%。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法》等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要求,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及经营情况;

  (3)在监事会提出本审核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纯利润是514,679,190.71元。母公司会计报表纯利润是362,856,301.65元,按母公司本期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36,285,630.1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2,893,236.81元,减去2019年度分红144,036,000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15,427,908.30元。

  基于对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的信心,董事会在最大限度地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投资者回报需要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1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05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8.87%。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纯收入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各样的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赞同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及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与规定。同时,此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赞同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的顺利进行,支持联营公司开拓客户及市场,降低公司采购成本,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嘉兴科奥电磁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科奥”)分别与联营企业、对公司具备拥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之间存在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因上述两项日常关联交易截至目前尚未履行完毕且期限超过三年,现需对公司与科世科汽车部件(平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世科”)签署的《销售与市场支持服务协议》,及嘉兴科奥与Mechatronic Systems GmbH(以下简称“MSG”)签署的《进口材料协议》进行重新审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科世科资产总额为112,125.70万元,净资产46,990.33万元,营业收入为116,433.75万元,净利润3,472.0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MSG是一家于奥地利注册的公司,在电磁阀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等领域具有先进技术。公司与MSG通过合资设立嘉兴科奥,整合双方各自的优势资源,充分利用公司在中国市场的客户资源、销售渠道和网络以及MSG在电磁阀类产品的先进技术,共同打造在境内外市场富有竞争力的专业汽车电磁产品及系统公司。

  MSG持有嘉兴科奥49%股权,是持有对公司具备极其重大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权的企业。

  截至2020年12月31日,MSG资产总额为3,855万欧元,净资产2,291万欧元,营业收入为4,653万欧元,净利润354万欧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科博达为科世科提供包括现有及未来产品项目业务运作、市场开发、客户业务战略、客户关系管理、销售支持等业务支持服务。

  科世科按照每一项目年销售总额的1.35%(MOVO项目出售的收益的0.4%)向科博达支付服务费,该销售总额将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该财政年度的损益表记录进行计算。

  服务费由科世科按年支付。科世科将在审计师发布财务年度报告后的一个月内与科博达确认服务费金额,待科博达提供正式发票后的下月25日,科世科将向科博达支付此笔报酬。

  自2013年1月1日起至科世科应于十年后解散之日止。若股东同意延长合资公司期限的,本协议应相应地持续有效至合资公司解散。

  MSG代为嘉兴科奥采购部分机加件、注塑件、冲压件等材料用于嘉兴科奥电磁阀等产品的生产。MSG使用自己的供应商网络和享受相关优惠的商业条件以使嘉兴科奥获得最优惠价格,并进行进口材料的交付。进口材料的具体采购细节由双方以订单予以确定。

  服务费由嘉兴科奥在其收到进口材料或获得中国主管机关支付批准的十五天后直接由嘉兴科奥全额支付,以先到者为支付节点。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上述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体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2021年 4 月 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三名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就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经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关联人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企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收益。

  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在该限额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用于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中短期较低风险理财,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含下属子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总体本金安全,风险可控,但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针对上述风险,公司采取措施如下:

  1、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报董事长审批。

  2、公司财务中心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切实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受托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它关系。

  公司募集资金于2019年10月8日到账,在补充流动资金归还大部分银行贷款后,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核算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逾期持有超过一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列示,收益在“投资收益”科目列示。

  公司(含下属子公司)购买的打理财产的产品为银行理财产品,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总体本金安全,风险可控,但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企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9月,是在上海注册的中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原名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事务所更名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华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执业资质:众华所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31000003),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57),并在美国PCAOB注册。

  众华所在北京、深圳、河南郑州、江苏南京、安徽合肥、广东广州、浙江杭州及浙江宁波、四川成都、云南昆明等地设立分所。

  2020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所属主要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汽车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金额:众华所自2004年起购买职业保险,不再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年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如下: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从业经历:从事审计工作二十余年,现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及大规模的公司集团的审计工作,在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企业重组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等方面有着非常丰富经验。担任最重要的包含鸣志电器、乐惠国际、华鑫股份、华微电子等上市公司的签字会计师。担任最重要的包含新潮能源、华建集团、西藏珠峰、恒为科技、日播时尚等上市公司审计的质量控制复核人。

  兼职情况: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委员会专家;上海慈善基金会物资管理中心监事。

  从业经历:200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目前为授薪合伙人。负责多家IPO公司上市、上市公司审计及外资企业等的审计工作。负责及签字的项目最重要的包含鸣志电器、雷博司、琪瑜光电等。

  从业经历:从事事务所工作25余年,为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企业重组、成立中外合资企业等方面为客户提供审计、评估、可行性研究、税务咨询等优质专业服务。在制造业、服务贸易行业、房地产行业积累丰富审计经验。

  主要负责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上汽零部件企业借壳巴士股份上市、上汽集团全面上市的审计和评估工作;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零部件制造企业、汽车金融、汽车销售、汽车分时租赁和汽车物流公司提供年报审计;为景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可以提供发债审计;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为多家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中外合资公司可以提供年报审计、资产并购、重组审计和尽职调查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沈蓉、张晶娃,质量控制复核人卞文漪符合独立性要求,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方面技术的程度,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上班时间等因素定价。

  2、根据目前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审计收费暂按2020年标准,暂定上下浮动区间-5%至10% ,具体如下:

  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有着非常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众华所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相应的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众华所及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所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建议续聘众华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众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2020年度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众华所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有着非常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都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的公告。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科博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柯桂华、嘉兴富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赢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鼎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柯炳华、柯磊、上海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汉世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正赛联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州正赛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能够正常的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互联网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三) 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应持有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上海收到的邮戳为准。

  2、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站点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

  ●会议召开方式:文字在线前,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联系公司,提出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说明。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以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进一步探索公司经营及利润分配等详细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4月30日11:00~12:00以文字在线互动方式召开业绩说明会。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站点平台(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柯桂华先生、董事会秘书裴振东先生、财务负责人朱迎春女士、首席技术专家于之训先生。

  1、投资的人可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17:00前,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联系公司,提出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说明。

  2、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11:00~12:00,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上证e互动”网络站点平台(sns.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问答方式与公司做互动沟通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的人可通过“上证e互动”之“上市公司发布”网络站点平台(sns.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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